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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旌德】重磅!!!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2016-2020年)中部分

| 招商动态 |2017-07-18

以上为广告

今日头条

旌德县

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县

规划

(2016-2020年)

摄影:江建兴

【聚焦旌德】重磅!!!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2016-2020年)上部分

接上部分,此篇为下部分

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2016-2020年)

(报批稿)

中共旌德县委 旌德县人民政府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7年6月

《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编制组成员名单

规划编制单位: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规划项目编号:AIES GHH-03/2017

规划技术审核:王 建高级工程师

规划编制负责人:陈 凝 工程师

规划参编成员:王在高 高级工程师

何 姚 高级工程师

吴 楠 高级工程师

葛 菁 高级工程师

贾 黎 工程师

第三章 规划总则

3.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的美好安徽战略和旌德县“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导向,立足旌德县自身优势,加快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转变,以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保障,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前提,以重点建设工程为支撑,全面提升旌德县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3.2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优先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体系和发展方式。

(2)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实事求是,突出其生态优势、文化多元性方面的优势、资源特色优势,科学利用优势资源,有机的融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生态文明观,兼容并蓄、不断创新,使旌德县发展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3)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施策

把生态创建工作与文明县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整治、森林增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的叠加效应。

(4)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

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及重大工程建设方面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原则。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PPP多元化建设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整合各部门资源,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全县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

(5)坚持可操作性,明确具体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方案、近期重大工程等方面必须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政府决策的指导性要明确具体,针对重要内容的方案应落实到具体重大工程项目中,从而增强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

3.3编制依据与参考文件

3.3.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1994年);

(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

(8)《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纲要(2007—2020年)》;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

(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

(1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

(1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

(1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

(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

(15)《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10月);

(16)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环发4号);

(17)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2016年);

(18)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635号);

(19)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年);

(20)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

(2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2016年7月);

(22)《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年);

(23)《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2004年)。

3.3.2参考文件

(1)《旌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

(2)《安徽省旌德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 (2009—2020)》;

(3)《旌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4)《旌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9~2030年)》;

(5)《旌德县“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6年;

(6)《旌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

(7)《安徽省旌德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

(8)旌德县统计年鉴(2011-2016年);

(9)与规划有关的县直部门“十三五”专项规划及其他材料、法律、法规、标准及文件。

3.4规划范围与时限

3.4.1规划范围

旌德县全域,总面积904.8km2,辖9个镇、1个乡:旌阳镇、蔡家桥镇、三溪镇、庙首镇、白地镇、俞村镇、兴隆镇、孙村镇、版书镇、云乐乡,63个村、5个社区。

3.4.2规划时限

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以2015年为规划基准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将分以下两个阶段:

(1)2016~2018: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达标期(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

(2)2019~2020: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期(以稳定达标为目标)

3.5规划目标

3.5.1规划总体目标

以打造“国际慢城”为契机,坚持发展全域旅游业,积极探索具有旌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路径、新举措,以重点工程的实施为支撑,优化山、水、田、林生态空间,繁荣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建设水平,努力建成“山青、水绿、天蓝、地净”的“美丽旌德”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3.5.2阶段目标

(1)达标期目标(2016年~2018年)

通过3年努力,使旌德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初现成效,总体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合理布局生态文明产业格局,优化产业发展模式,初步建立高效、绿色、循环、低碳的经济发展体系,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到70立方米/万元,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加强污染防治与修复,构建优良的生态环境体系,使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初步打造诗韵江南和谐人居的城乡环境,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70%以上,使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编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绩效考核的比例达到20%以上,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确保固定源排污许可覆盖率为100%,使区域内国家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的占比达到80%以上。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文化建设,使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的知晓度,调查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使其达到80%以上。

(2)巩固期(2019-2020 年)目标

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旌德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巩固生态文明产业体系,提升产业效能,建立节能高效的经济发展体系。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管理,稳固旌德县生态屏障功能,继续控制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善诗韵江南和谐人居的城乡环境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80%以上,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42%以上。继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制度和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全面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教育,全力打造经济发达、社会和谐、文明富裕、环境优良的秀美旌德,“山绿、水清、天蓝”的绿色文明生态大县。

3.6规划指标

3.6.1规划指标体系

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2016)的考核指标和旌德县发展现状,初步提出旌德县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时段和指标值。具体建设指标包括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共6大领域38项指标,具体指标内容及指标值见表3-1。

表3-1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领域任务序号指 标 名 称建设指标指标值说明

基准年2018年2020年

生态空间(一)空间格局优化1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划定并遵守划定并遵守约束性指标

2耕地红线遵守遵守遵守遵守约束性指标

3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25.02626≥22约束性指标

4规划环评执行率(%)100100100100约束性指标

生态经济(二)资源节约与清洁生产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0.4240.40.4≤0.7且能源消耗总是不超过控制目标值约束性指标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m3/万元)1847070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制 ≤70约束性指标

7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万元/亩)416565≥65参考性指标

(三)产业循环发展8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95.1

90

96

96

96

96

≥95

≥95参考性指标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100100100≥90参考性指标

10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62.276365≥50参考性指标

生态环境(四)生态环境重量改善11环境空气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优良天数比例(%)

严重污染天数达标

91.6

基本消除达标

92

基本消除达标

92

基本消除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85

基本消除约束性指标

12地表水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水质达到优于Ⅲ类比例(%)

劣Ⅴ类水体达标

100

无达标

100

无达标

100

无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丘陵区≥75

基本消除约束性指标

13土壤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未统计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约束性指标

1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到考核要求达到考核要求达到考核要求达到考核要求约束性指标

(五)生态系统保护15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83.4984且不降低84且不降低≥55且不降低约束性指标

16森林覆盖率(%)65.5265.5266≥40参考性指标

17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外来物种入侵

执行

不明显

执行

不明显

执行

不明显

执行

不明显参考性指标

(六)环境风险防范18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100100100约束性指标

19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未建立建立建立建立参考性指标

20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不发生不发生未发生约束性指标

生态生活(七)人居环境改善21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100100100约束性指标

22城镇污水处理率(%)63.788585≥85约束性指标

2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9696≥90约束性指标

2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69696≥95参考性指标

25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607080≥65约束性指标

(八)生活方式绿色化26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314042≥40参考性指标

27公众绿色出行率(%)455055≥50参考性指标

28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727580≥70参考性指标

29政府绿色采购比例(%)858590≥80参考性指标

生态制度(九)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30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实施制定实施约束性指标

31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2020≥20约束性指标

32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建立建立参考性指标

33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0100100100约束性指标

3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08090≥80约束性指标

生态文化(十)观念意识普及35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85100100100参考性指标

36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未调查8085≥80参考性指标

37环境信息公开率(%)808590≥80参考性指标

38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未调查8085≥80参考性指标

3.6.2指标可达性分析

3.6.2.1已达标指标

从3-1来看,在38项指标中,基础较好、已达标的建设指标共21项,占总指标的55%,分别为:耕地红线、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规划环评执行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森林覆盖率(%)、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环境信息公开率(%)。已达标指标中,随着旌德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建成区规模的扩大这部分指标还需持续保持。已达标指标如下:

指标2 耕地红线

旌德县严格执行《旌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且执行情况良好,已经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严格实施耕地监管,确保耕地红线较好执行。

指标3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旌德县地处皖南山地丘陵地区,黄山山脉东麓,根据2015年统计数据,旌德县国土面积为90480公顷,2015年全县公益林面积为21911公顷,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679.6公顷,县饮用水源保护区13.8公顷,另有马家溪省级森林公园、丁家山市级湿地公园、祥云县级自然保护区等,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超过25%。规划期内,旌德县将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等重点工程,该指标能稳定保持在26%以上。

指标4 规划环评执行率

旌德县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对县经济开发区编制了规划环评并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执行率为100%。

指标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根据旌德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5576万元(现价),可比价为306797万元。根据《2016年旌德县统计年鉴》,2015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为130086吨标煤。以2015年为基准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地区生产总值(可比价),即130086/306797=0.424吨标煤/万元。

指标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

旌德县工业固废主要是易于处理的玻纤废丝和矿山开采产生的尾矿。玻纤废丝全部是由专门的公司进行回收,轧碎进行再加工。环保部门切实加强了对工业固废和尾矿库的管理、督促,指导各工矿企业编制完善工业固废和尾矿库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据查,目前矿山开采的尾矿已全部实现废物利用,由建筑部门收集作为道路等填料。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旧塑料经回收利用不但减少了固废污染,还降低资源的消耗,符合我国“节能减排”方针政策。2014年、2015年旌德县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已达100%。

指标10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2015年,旌德县认证“三品”企业22家,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11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4家,有机产品认证企业7家。涵盖水稻、茶叶、蔬菜、花生、菊花、蓝莓、沙塘鳢、青虾等特色种养产品。2015年“三品”认证总面积206248亩,全县农作物总种植面积331300亩,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占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的62.27%。

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进一步发展有机绿色生态农业,种植新兴的绿色农产品,加大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预计2018年“三品”认证面积占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的63%。

指标1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旌德县空气环境质量主要监测委托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2015年旌德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投入使用,根据监测结果,2015年,有效监测天数357天,其中空气质量天数为优的天数为153天,空气质量天数为良的天数为174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6%,严重污染天数基本消除。

规划期间旌德县将进一步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强堆场、矿场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治理等措施,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等工程,努力提升空气环境质量。规划期内,旌德县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达到考核要求且不降低,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92%,严重污染天数基本消除。

指标12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达到优于Ш类比例

2015年,地表水环境监测共采集监测点位32个,监测项目652项,其中饮用水水源(白沙水库)例行监测项目408项、地表水(旌泾交界断面)检测项目180项。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规划期间,旌德县将通过发展生态经济,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消除污水直排现象、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河道生态修复等措施,进一步维护并改善旌德县地表水环境质量。

指标1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十二五”期间,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配套建设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完善工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推动集中供热等减排工程,旌德县每年均按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规划期间,旌德县将按照国家、安徽省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减排任务,通过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大气进行深化治理等工程,完成各年度总量减排任务,该指标可以稳定达标。

指标15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根据安徽省环境监测站数据,2015年,旌德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5.57,全省78个县级评价单元中第11位,已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打造生态绿地,建设生态廊道,完善生态节点,优化生态安全控件,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大力提升森林湿地功能,确保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稳步达标。

指标16森林覆盖率

据旌德县2015年森林资源统计报表显示,全县森林面积为59428.06公顷,经计算,旌德县森林覆盖率为65.52%,已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规划期间,旌德县将通过加强植树造林、坡耕地还林、防治水土流失等措施,逐步提升森林覆盖水平,该指标可稳定达标。

指标17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根据县林业局调查,区域内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云豹、黑麂、梅花鹿、白鹳、白颈长尾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黄山短尾猴、穿山甲、水獭、大灵猫、小灵猫、鹰、隼、大鲵(娃娃鱼);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苏铁、水杉、银杏、南方红豆杉、银缕梅;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厚朴、红豆树、喜树、金钱松、鹅掌楸、樟树、榧树、凹叶厚朴、天竺桂、花榈木、长序榆、大叶樟、香果树、永瓣藤。全县无非法采集、猎捕、破坏情况,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调查显示,旌德县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通过定期开展重点保护物种进行普查,投入财政资金保障对外来物种、有害物种等进行调查及产地检疫等措施,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力度,规划期间,该指标能稳定达标。

指标18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旌德县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危废和医疗废物,年产生量共约40余吨。危险废物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与有资质的处置公司签订长期处置合同,在转移过程中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法》规定执行。2015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已达100%,近5年内未发生随意排放事件。

指标20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旌德县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无被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无被环境保护部约谈的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无重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该指标已达到示范县指标要求。规划期间,旌德县将严格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产业园区、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饮用水源地汇水区等环境敏感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该指标达标。

指标21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近年来经过新农村(美好乡村)建设、饮水工程建设、水源地水质改善和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旌德县所有村镇均已喝上卫生合格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达到考核要求。

规划期间,旌德县将继续深化村镇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快村镇饮水安全建设,以持续保障全县村镇饮用水安全,保证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指标2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根据旌德县住建委建设统计年鉴,2015年旌德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为96%。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工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资源化示范工程,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果将进一步提升。

指标2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截止2015年底,旌德县累计新、改建卫生厕所35405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6.04%,达到了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考核要求。规划期间,旌德县将继续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公厕改造工程,推进农村改厕及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将进一步提高。

指标28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

据调查,旌德县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现状为72%。在规划期间,旌德县政府将大力推广节能、节水型器具,淘汰“高耗能、高耗水”型器具,在学校、社区、政府大楼重点推广建筑节能、节水技术,进一步提升节能、节水器具的普及率。

指标29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旌德县在实施政府采购(货物类)时提高了采购商品的质量档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据统计2015年所购产品85%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目录。规划期间,旌德县将更加积极地响应国家号召,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绿色清单内的产品,并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保障政府绿色采购的推行,保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不低于85%。

指标31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根据2015年旌德县党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环境保护工作3分占3%。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工作3分占3%。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林业、生态工业、美丽乡村建设、水利建设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均已纳入考核体系。实际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大大超过20%。

指标35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旌德县共有科级干部684名,2015年度,通过干部在线学习、主体班次调学等方式,对其中580名科级干部开展生态文明培训,科级干部参训比例为85%,已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标准。规划期间,旌德县将持续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培训工作,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持续保持为100%。

指标37环境信息公开率

据统计2015年旌德县环境信息公开率为80%,已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政务公开和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加快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率,使其不低于85%。

3.6.2.2易达标指标

易达标指标是指虽然与目标有一定距离,但通过努力容易达到,共14项,其中,约束性指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土壤环境质量、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参考性指标: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公众绿色出行率(%)、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生态保护红线、土壤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指标受当前政策的影响,其工作基本还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工作一经开展和实施,即将会达到要求。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公众绿色出行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指标与现状值相差不大,随着相关政策落实以及当前县域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稳步推进,在创建年度可以达到相应目标。

指标1生态保护红线

截至2015年旌德县未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规划期内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契机,加快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强化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的保护和建设。

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严格按要求划定旌德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按相关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监管。

指标8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秸秆综合利用率:据统计,2015年旌德县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83471吨,主要通过田间覆盖、还田、堆肥、牲畜饲料、原料等方式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比例为95.1%。

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鼓励发展生态农业、无公害种植、清洁能源生产等,通过秸秆养殖与能源利用循环型农业模式,构建废弃物物质循环产业链,进一步提高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

(2)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旌德县没有大型的规模养殖场。近年来,县农委加强对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的综合防治,大大削减了畜禽养殖场污染的排放量。县肉鸡场均采用垫料养殖,粪便一次性清除堆沤后还田,整个饲养期无废水排放;生猪粪便采用干清粪堆沤后农业利用,污水通过沼气池、贮沼池经厌氧、好氧发酵后,沼液农业利用,粪便和沼液主要用于蔬菜、林木、中药材等;肉牛以放牧为主,粪便的集聚度不高,且养牛场都有配套的牧草种植基地,产生的粪便基本用于本场牧草种植和草场改良。2015年旌德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为90%。

规划期内,旌德县将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加强对境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处理的专项检查,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提高饲料的利用率,减少粪便的产生量。鼓励畜禽养殖场与种植企业签订供粪(沼)协议,利用植物来消纳粪便,达到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指标13土壤环境质量

2015年,旌德县暂未开展调查关于土壤环境质量及土壤污染的防治的相关工作。

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普查,重点加强农业用地重金属监控和防治,加强对工业园区区域周边的土壤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选择重金属污染典型农田和蔬菜基地,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和修复试点示范。到2020年,旌德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进一步深化,土壤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指标19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目前尚未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应推进污染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强对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

指标25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

旌德县下辖68个行政村(社区),281个自然村,自2012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来,63个中心村全部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建设,实现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完成国省道沿线自然村环境整治44个,开展自然村村旁屋边环境整治125个,已经完成全县60%的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距离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65%的标准差距较小。根据旌德县推进县域内的美丽乡村建设方案,2016—2017年分别完成50、63个自然村环境整治任务,2018年底完成全县自然村环境整治任务。

指标26城镇新建绿色建筑率

2015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6.18万平米,新建建筑面积20万平米,基准年旌德县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为31%。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在生态文明建设大背景下,绿色建筑建设将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在规划期末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将不小于42%。

指标27公众绿色出行率

交通部门抽样统计显示旌德县公众绿色出行率为45%,未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50%)。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继续增加公交车、新辟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点,倡导步行与自行车出行,届时,公众绿色出行率将稳步提高。

指标30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目前,旌德县正在编制《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主要包括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大体系,提出了43项重点工程,同时分解落实责任,将重点任务和工作分解到各级政府部门,确保通过重点工程的实施,旌德县将全面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

指标32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率

目前,旌德县未开始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未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对县域内等自然资源进行摸底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和价值估算,形成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作为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的依据。

指标33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旌德县暂未开展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在规划期间,将开展固定源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到2020年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将达到为100%。

指标34 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旌德县目前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为0,未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但旌德县具有良好的生态创建基础,10个乡镇(其中旌阳镇为城关镇)成功创建了5个国家级生态镇,4个国家级生态镇已通过省环保厅预审待环保部审批,且9个乡镇的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也在同步启动,因此此项指标能够按照创建要求达到。

指标36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旌德县暂未开展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调查工作,未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在规划期间,旌德县政府将积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全方位宣传、多途径引导公众养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企业在企业文化的宣传中融入生态文明相关知识和理念,使整个企业朝着循环经济、绿色节能方向发展;政府加大城乡宣传力度,重点抓好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这些措施,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将提升至85%。

指标38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旌德县暂未开展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未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在规划期间,旌德县将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产业布局及生态安全格局,调整经济发展模式,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构建宜居生活空间,并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宣传,届时,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18年,旌德县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将达到80%,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标准。

3.6.2.3较难攻克指标

难度较大的指标是指目前距离指标考核要求差距较大,规划期内须加大建设力度才可能达标的指标。分别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约束性指标)、城镇污水处理率(%)(约束性指标)、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参考指标)。

指标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旌德县严格执行宣城市对旌德县用水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县用水总量为6182万立方,农业用水5139万立方,其中耕地灌溉用水达到5062万立方,耕地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2%。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35576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m3/万元)=全县用水总量/地区生产总值,61820000/335576=184 m3/万元,远超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70立方米/万元的标准限值,未达到考核要求。

由于旌德县农业灌溉大多仍通过就近河道取水,农业灌溉效率很低,农业用水量大(占全县总用水量的82%以上),也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远高于标准值的主要原因;规划期内,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农业节水增效工程,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配套,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农业高效节水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抗旱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等系列措施,全面提高节水力度和水资源重复利用水平。同时,落实《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节水工作方案,制定工业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限制高耗水项目,积极探索再生水利用模式,推广节水器具的使用,推行城市废水资源化,逐步实现用水定额化管理。

指标7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据旌德县国土局统计,旌德县工业用地面积共计为2727.8亩;据旌德县统计局统计,旌德县2015年度工业增加值为111839万元,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万元/亩)=全县工业增加值/全县工业用地,即111839/2727.8=41万元/亩。

规划期内,旌德县通过开展工业污染企业关、停、并、转项目,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对县域重点工业工艺进行技改、整体搬迁、集中治污,加速推进现有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转型升级,进而推进产业高效集聚发展,同时对于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未达考核标准的地区,不得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

指标22城镇污水处理率

2015年旌德县城区污水处理量为281.48万吨,全年污水排放量为320万吨,污水处理率为87.96%。根据城区人口与城镇人口数量之间的关系进行换算,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63.78%,与指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目前白地镇、庙首镇、兴隆镇、兴隆镇、俞村镇、云乐乡集镇区已建成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期内版书镇、孙村镇、蔡家桥镇、三溪镇集镇区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城区及镇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第四章 打造稳定的生态空间体系

4.1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

4.1.1旌德县在《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中的定位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根据旌德县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旌德县的主体功能,并根据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初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根据《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包括城镇化战略格局、农业发展战略格局和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宣城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

在该规划中,明确旌德位于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域,该区域以黄山风景区为核心,是重要的自然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旅游区,具备良好的生态功能价值,是安徽省和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确定旌德县县政府驻地旌阳镇为安徽省重点开发城镇。功能定位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农村人口和特色产业的集聚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

根据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旌德县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发展方向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维持生态稳定。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构建生态走廊,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增强生物多样性维护能力。建立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和繁育基地,禁止滥捕、乱采、乱猎等行为,加强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国家重点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

(2)加强水源涵养。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结合已有的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加强森林、草地和湿地的管护、恢复,严格监管矿山开采和查处毁林、毁草等破坏行为,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3)强化水土保持。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退化植被,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严格对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监管,控制人为因素对土壤的侵蚀,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

(4)完善城镇布局。在现有城镇布局基础上,进一步集约开发、集中开发和据点式建设,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占用的空间,工业、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要集约开发,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县城和中心镇。

(5)发展特色产业。在不损害生态产品生产供给和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前提下,依托山区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资源开采、旅游、农(林)副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重点建设自然生态旅游基地、特色农产品和林产品生产基地。

(6)实施生态移民。逐步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城市化地区和中心城镇转移,逐步降低区域人口密度,提高人口素质。

4.1.2旌德县在《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定位

旌德县在安徽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归属见表4-1及附图14。旌德县境内生态功能区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及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参见表4-2。

表4-1 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旌德县归属

区 域生态区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

旌德县皖南山地丘陵生态区黄山——天目山山地森林生态亚区黄山——九华山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皖东南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表4-2 旌德县境内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

黄山——九华山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旅游开发和旅游环境负荷存在不合理,风景区人工化和城市化现象日益严重,部分地区植被覆盖率相对较低,森林生态系统结构不良地质灾害极敏感,水土流失高度敏感为主,极敏感和敏感均有分布,酸雨以敏感为主,有极敏感分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开展生态旅游,发展旅游经济为主;丘陵盆地区应加快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提高植被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控制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旅游区要严格控制人工化和城市化。

皖东南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部分地区植被覆盖率低,林相单一,水土流失严重,中度侵蚀有较大面积分布;水泥石灰岩等采矿生态恢复不力,景观与生态破坏时有发生地质灾害极敏感,水土流失高度敏感,酸雨敏感区域有分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实施退耕还林工作,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保护生物多样性,控制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以及农林产品深加工业,提倡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治理城市与工业污染

4.1.3旌德县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以安徽省生态功能三级区划为基础,综合考虑旌德县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及其空间分异,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结合区域其它专项规划,通过对重点地区的实地勘察,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划分。将旌德县划分为三个生态功能区:Ⅰ东部中低山丘陵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Ⅱ中部丘陵河谷集约产业与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功能区;Ⅲ西部中山盆地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参见表4-3。

表4-3 《旌德县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中的生态功能区划

功能区编号ⅠⅡⅢ

功能区名称东部中低山丘陵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中部丘陵河谷集约产业与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功能区西部中山盆地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范 围包括俞村镇和云乐乡包括旌阳镇、版书镇和蔡家桥镇包括三溪镇、白地镇、庙首镇、孙村镇和兴隆镇

面积km2178.7302.9423.8

.7 33.546.8

地貌特征以中山、低山丘陵为主,平均高程在419 m,东北最高为海拔1031.8 m的塘山头。以丘陵、河谷、盆地为主,山丘低缓,在徽水河两岸,盆畈较为开阔,平均高程在355 m左右。以中山、河谷、盆地为主,高程变程大,平均高程在371 m左右。西南和西北多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境内最高峰大鸣尖位于该区,海拔1295.6 m,相对高差1175.6 m。

4.1.4旌德县生态功能分区定位

1、东部中低山丘陵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Ⅰ)

包括俞村镇和云乐乡,区内以中、低山为主体,年平均气温13.5℃,≥10℃的积温4200℃,无霜期231天,年降水量1476 mm。人口密度小,自然条件较好,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土质肥沃。森林面积较广,森林覆盖率高达65.3%,发展林业条件得天独厚。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价值较好。无污染性企业。

该区山势雄伟、峡谷深邃,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同时生态敏感度较高。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化林种结构、树种结构和龄组结构,通过封山抚育,确保自然演进过程,培育结构完好的中山森林生态系统,使群落向顶级化发展。积极扩大公益林和水土涵养林面积,密化植被覆盖度,强化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护生境,切实保护好珍稀、濒危生物。大力推进封山育林,禁伐禁牧,加快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最终建成生物多样性丰富和水源涵养功能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具体生态功能定位为:

1)抚育好山林,保证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增强水源涵养、水源调节功能,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加快自然资源积累为本区的基本功能定位。

2)根据生态环境特点,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山区特产经济,少消耗资源,多提升产品附加价值,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干扰。

3)限制开发强度,加强水土保持,退耕还林改造中低产田及低产茶园,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生态安全和基本生态功能发挥。

2、中部丘陵河谷集约产业与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功能区(Ⅱ)

包括旌阳镇、版书乡和蔡家桥镇。该区地势相对平坦,相对东、西两个生态功能区,该区人口密度最大,城镇化水平较高。工业、金融、商贸、服务业比较发达,是旌德县工商业集聚地。交通、科技、环保、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水土条件优越,土地利用程度高,水资源丰富。

本区地势低缓,河谷、盆畈面积大,社会经济发展条件较好。需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生态功能的关系。在生态适宜性和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工业发展,尽量减轻环境压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徽水河河道综合整治,确保生态安全。通过生态建设和工程建设,增强系统还原能力,确保环境质量。加强景观生态建设,确保生态功能过程和环境适宜。具体生态功能定位为:

1)建立良好的水资源保护系统,确保水资源和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强化环境废弃物消解功能,维持环境质量,确保本区生态安全,支持生态产业的园区集约发展是该区的基本功能。

2)加快山林恢复,加强水土保持;建设好城镇绿地和绿色廊道,增强生态防护和环境调节功能。

3)保护和建设好基本农田和水产养殖区,提高农田和水体的生产力,支持二、三产业发展。

3、西部中山盆地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Ⅲ)

包括包括三溪镇、白地镇、庙首镇、孙村乡和兴隆乡,区内中山和盆谷交错,海拔高差大,坡度较陡,降水丰沛,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5℃,西南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农业自然生态条件较好,适宜发展粮食作物及蚕桑、果树、茶等经济作物。旅游资源丰富多彩,江村的人文景观及祥云的自然风景,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本区应开展生态旅游,发展旅游经济为主。在旅游地环境容量许可范围内,适度、合理地进行资源开发建设。必须提高森林覆盖度,增加山林资源累积。优化林被结构,恢复山丘植被的土壤保持生态功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旅游区要严格控制人工化和城市化。利用相对丰富的宜农用地,加强农田和园地基本建设,培肥土壤,优化结构,改善景观,提高初级生产力。把农业与小城镇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把生态产业系统构建与景观建设结合起来,建成农、林、工、贸和旅游协调系统。具体生态功能定位为:

1)加强本区的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维护自然与文化遗产的永续价值,是本区的基本功能。

2)建立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支持系统,强化生态系统功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确保生态安全。

3)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培肥土壤,改善农田格局,确保粮油生产,并为旅游资源开发构建良好的景观。

4.2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4.2.1严守生态安全红线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及《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在旌德县生态环境敏感性较高,生态系统重要性较重要,对物种自然繁衍、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生态安全维护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限制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开发与建设,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进行建设。禁止马家溪省级森林公园和白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发展一切工业,现有工业限期关闭治理;其它区域禁止发展二类和三类工业,限期搬迁关闭现有三类工业,逐步退出现有二类工业。禁止任何形式的毁林开荒、开山采石等破坏植被和侵占水面行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河湖湿地、河道两岸保护,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

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制定和实施生态红线区管理办法,把生态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提出城市之间最小生态安全距离,减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预留环境污染净化空间,缓解城市之间环境污染的相互影响。确保到2018年底前,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落实,旌德县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6%。

4.2.2构建县域生态安全格局

基于旌德县自然资源特点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归纳与分析,依托区域内自然山脉、马家溪省级森林公园、祥云风景区等自然区域,徽水河、玉溪河、玉水河、白沙水库等重要水体以及其他自然景观,构建“三屏三轴五核”的生态安全格局体系,连通大型生态用地,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三屏”:即,以旌德县绵延的黄山余脉为天然屏障,对于维护县域生态环境安全有重要的意义,按照相对位置分为西部中低山丘陵生态安全屏障、南部中山区生态安全屏障、和北部中山区生态安全屏障;

“三轴”:指3条重要的水系生态廊道,即徽水河、玉河水、玉溪河生态廊道;

“五核”:指对旌德县自然生态体系稳定性的服务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的五个生态核。主要包括:祥云风景区(县级自然保护区)、马家溪省级森林公园、仙人谷森林公园、白沙水库、丁家山湿地公园等。

4.2.3生态安全格局控制导则

(1)生态屏障区:应加强防护林建设,加大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公益林建设力度,通过林分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提高针阔混交和常绿阔叶林比重,提高林分质量,保持国家公益林地面积稳定,生态效益得到逐年提高,构建区域生态屏障体系。

(2)动植物保护区:在马家溪森林公园、丁家山湿地公园、徽水河等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建立保护区,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研究投入,完善基础设施,落实调查登记,配置监测设备。

(3)林业用地:应按照《旌德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进行分级保护,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保证林地面积不减少。同时,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通过封山育林和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提升森林覆盖率,提高林分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

(4)农业用地:加强耕地保护,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对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城镇、村庄、采矿、挖土挖沙、办工厂等非农业建设;严禁进行可能导致农业污染、破坏土地环境的经营活动。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加大对基本农田的物质、科技投入,培肥地力,提高生产力,确保农产品足够供给。

(5)旅游景区、森林公园等:编制相关规划,优化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景区的功能和作用。严格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严格遵守保护规定,控制山体开挖,在建设施工和旅游活动中应特别保护景区内原有的自然风貌,避免破坏性开发和任何破坏环境的建设活动。

(6)河流防护绿地:在徽水河、白沙河、玉河水、玉溪河、俞村河、山坝河等6条主干河流沿岸建立不小于20m宽的生态缓冲带,有条件的区域可将其扩展至30-50m,将徽水河和白沙河打造成旌德县中心城区景观廊道,玉河水、玉溪河、俞村河、山坝河建立休闲绿道,将其打造成生活休闲型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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